政策知识库
法律法规 · 申请流程 · 三种专利对比 · 各级奖补政策
常用法律法规要点
覆盖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反不正当竞争与技术合同基础法律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 2021-06-01
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,将法定赔偿上限提高至 500 万元、下限提高至 3 万元;新增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、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。
- 第十一条: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内容为准
- 第七十一条: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,可按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
- 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二条: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
- 第七十六条:药品专利链接(早期解决)机制
- 第四十二条:发明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,实用新型 10 年,外观 15 年
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(2023 修订)
国务院施行 2024-01-20
细化专利法各项制度,明确电子申请、期限延误救济、局部外观设计、专利开放许可费用减免等具体规则。
- 局部外观设计制度正式落地(第二十五条)
- 延迟审查制度适用于发明(第三十四条)
- 明确优先权恢复、期限延误的救济条件
- 对开放许可声明、年费减免作出更详细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
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 2019-11-01(现行)
规范商标注册、使用与保护,打击恶意注册;注册商标有效期 10 年,可续展。
- 第四条: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
- 第六十三条:恶意侵权可按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
- 第五十七条: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5 种情形
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(2020 修正)
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 2021-06-01
将电影作品、类电作品修改为"视听作品",引入惩罚性赔偿,法定赔偿上限提高至 500 万元。
- 第三条:作品类型扩展,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
- 第五十四条:故意侵权情节严重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
- 惩罚性赔偿与专利法、商标法保持一致
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(2019 修正)
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 2019-04-23
保护商业秘密,规制商业混淆、商业诋毁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。
- 第九条: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与侵权情形
- 第十七条:恶意商业秘密侵权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
- 经营者数据/算法类不正当竞争纳入规制
民法典 · 技术合同章(第三编第二分编第二十章)
全国人大施行 2021-01-01
规范技术开发、转让、许可、咨询、服务合同,是专利许可/转让合同的基础法律依据。
- 第八百四十三条:技术合同的定义
- 第八百六十二条: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区分
- 第八百七十五条:技术成果权属约定优先
专利申请流程对照
发明、实用新型/外观、PCT 三条主路径的阶段划分。
发明
- 1申请
- 2初审(18m 公开)
- 3实审请求(3y 内)
- 4实质审查
- 5授权/驳回
- 6年费维持
实用新型/外观
- 1申请
- 2形式审查
- 3授权(6-10 月)
- 4年费维持
- 5评价报告(可选)
- 6维权
PCT 国际
- 1国家申请/PCT
- 2国际检索
- 3国际公布(18m)
- 4国际初审(可选)
- 5进入国家阶段(30m)
- 6各国审查授权
三种专利对比表
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在期限、审查、稳定性等维度的差异。
| 维度 | 发明专利 | 实用新型 | 外观设计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专利权期限 | 20 年 | 10 年 | 15 年 |
| 审查制度 | 早期公开 + 实质审查 | 形式审查 | 形式审查 + 明显区别 |
| 创造性高度 |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+ 显著进步 | 实质性特点 + 进步 | 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 |
| 授权周期(平均) | 2-3 年 | 6-10 个月 | 4-6 个月 |
| 权利稳定性 | 高(经实审) | 中(易被无效) | 中高 |
| 可质押融资 | 强 | 中 | 中 |
| 维权保护强度 | 高,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| 中 | 中 |
| 官费(申请阶段) | 900 元(可减缴) | 500 元(可减缴) | 500 元(可减缴) |
国家 / 省 / 市奖补政策
奖助政策随地区与年度更新,请以主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。
国家级全国
专利收费减缴办法
个人/小微企业可减缴 85% 年费与申请费
- 上年度月均收入 ≤ 5000 元(个人)
-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≤ 100 万元(企业)
- 事业单位/社会团体/非营利性科研机构
主管:CNIPA 国家知识产权局
市级上海市
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
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≤ 2500 元/件;PCT 授权最高 5 万元/件
- 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/个人
- 专利已获授权且年费正常缴纳
- PCT 资助需进入国家阶段
主管:上海市知识产权局
省级江苏省
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
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家 100-300 万元
-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
- 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
- 形成 ≥ 30 件高价值专利组合
主管:江苏省知识产权局
省级广东省
PCT 国际专利申请资助
PCT 申请资助 ≤ 1 万元/件;美/欧/日授权 ≤ 4 万元/国/件
- 本省注册企业
- 通过 PCT 途径进入指定国家
- 获得外国授权
主管: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
市级北京市
知识产权运营资助
专利质押融资贴息 ≤ 50 万元;保险保费补贴 ≤ 20 万元
- 中小企业
- 以专利权出质获得银行贷款
- 按期还本付息
主管:北京市知识产权局
省级浙江省
专利开放许可激励
开放许可成交后按实际许可费 10% 奖励(最高 10 万元)
- 在 CNIPA 开放许可平台发布声明
- 在本省成功达成许可交易
- 无权属纠纷
主管:浙江省知识产权局
本知识库为科普与日常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专利代理师/律师,并以各国知识产权局、主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。